菲律宾马尼拉——菲律宾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已起草规则,以建立正式的做市监管框架,这是其深化资本市场并使本地做法与国际标准接轨的更广泛努力的一部分。 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做市的拟议规则,供公众评议,截止日期为7月7日。 规则草案概述了做市商的资格要求,以及他们的信息披露、记录保存和报告义务,同时还引入了投资者保护和市场诚信方面的保障措施。
证券交易委员会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做市是一种全球通用的机制,它能增强流动性,促进有效的价格发现,并推动有序交易,从而有助于资本形成和整体资本市场发展。”
根据拟议的框架,只有获得证券交易委员会正式许可的交易所交易参与者才能担任上市证券的做市商。
符合资格的公司必须保持至少 1 亿比索的未减值实缴资本,拥有足够的交易经验,保持良好的法律和监管记录,并与发行人、交易所或其他授权方签订有效的做市协议。 做市商须按照交易所规定的参数,在交易时间内维持连续的双边报价。
他们还必须持有充足的库存以支持流动性供应。报价必须保持稳定且可执行,除非发生系统故障、市场整体动荡、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特殊情况。 规则草案还规定了报告和监督要求。做市商必须向交易所提交交易和报价报告、合规证明以及重大违规通知。 与此同时,交易所将被要求定期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做市商的业绩和合规情况。
为了鼓励参与,交易所可能会提供优惠,例如降低交易费用、流动性返利和使用更完善的交易设施。 交易所还需制定实施细则和指南,并经证券交易委员会批准,以落实该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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